宅基地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4日发布。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意见》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意见》提出,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进一步提高大宗农作物机械国产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
    《意见》提出,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意见》提出,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新农民。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
    《意见》提出,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乡村。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各地可以从本地乡村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
    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
    《意见》提出,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
    《意见》提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把农村需要的人群纳入特殊教育体系。
    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攻坚期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保持稳定
    《意见》提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意见》提出,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全面保护古树名木。
    《意见》提出,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科学确定脱贫摘帽时间,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查处。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外,各部门一律不准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
    严禁下乡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
    《意见》提出,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意见》提出,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
    《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解读
    振兴乡村必须抓住“钱、地、人”等关键环节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第一时间接受采访,全面解读文件精神。
    韩俊说,与以往相比,今年的文件有两个重要特点——管全面、管长远。
    “以往的中央一号文件讲农业问题、讲农村经济发展讲得比较多。”韩俊说,“今年的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都作了全面部署。”
    他解释说,乡村振兴是以农村经济发展为基础,包括农村文化、治理、民生、生态等在内的乡村发展水平的整体性提升,是乡村全面的振兴。
    他强调,二十字总要求的这五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分割,应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性,不能顾此失彼、只抓其一不顾其他。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是文件的一个重要内容。”韩俊说,“实施振兴乡村战略,必须抓住‘钱、地、人’等关键环节,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
    障碍怎么破?韩俊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内容指出三个关键——
    解决“钱”的问题,关键是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解决“地”的问题,关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城乡平等交换机制,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
    解决“人”的问题,关键是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造就更多乡土人才,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韩俊指出,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问题。文件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部署了许多重大改革任务,如部署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按照“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方向,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
    他强调,这项改革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向农村,使农民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文化、教育等产业的有效载体。
    本组文/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