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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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每年3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六为“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日”。为确保2010年3月6日全市第一个“培训日”活动收到实效,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日活动的通知》(京安办发〔2010〕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各有关单位结合市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培训应保证内容丰富、结合实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并确保培训时间符合规定要求。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应加强组织指导,加大宣传力度,监督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日活动的通知》(京安办发〔2010〕8号)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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