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一批绿色生产达标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名单的通知

京建发〔2011〕306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第十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9号),加快推进我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治理整合和绿色生产达标工作,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北京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专项工作规划>的通知》(京建材〔2009〕736号)要求,现将北京市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合格的第一批22个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合格的搅拌站点,要继续贯彻北京市搅拌站绿色生产标准不松懈,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完善,在坚持绿色生产的同时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管理,坚持诚信经营,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应有贡献。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要加强对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合格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对发生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下降的搅拌站要及时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报市主管部门撤回其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合格搅拌站点的资格。

二、在各区县搅拌站治理整合实施方案中列为长期保留或阶段性保留对象的搅拌站点,尚未进行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的,经2011年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组织的专项检查,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混凝土质量管理达到规定要求,下半年纳入第二批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各搅拌站点在制订环保设施改造方案的时候,可以参考第一批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合格的搅拌站点特别是海淀区的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区的北京城建亚东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小营站)、密云县的北京水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房山区的北京燕钲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等搅拌站的经验,实现砂石料仓的全封闭,做到运砂石料汽车进入料仓卸料,砂石料上料机配置在砂石料仓内。

三、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搅拌站的治理整合工作。对不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和混凝土质量管理要求的搅拌站要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撤回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并禁止其向建设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搅拌站要依法予以取缔,保证按时完成本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治理整合工作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第一批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合格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