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0年10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发[2010]61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在总结《暂行办法》实施情况基础上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现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2年4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制处。

  1.电子邮件:bjjwfazhichu@163.com

  2.传真: 010-59958756

附件: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