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

京建发〔2011〕265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07]9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等单位主编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T 808-2011,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代替原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