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建发〔2011〕124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现就相关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建工程“回头看”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援建项目进行回访和自查。要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按期完成。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各单位于44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联系人电话和自查计划安排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

 

二、要求各单位做好援建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于425日前将“回头看”活动情况总结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于4月下旬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北京援建四川什邡工程“回头看”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北京援建四川什邡工程“回头看”自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不走过场,切实保证援建工程“回头看”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请将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59958853,电子版发送至bjjwzlc@163.com。)

 

 

    (请将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59958853,电子版发送至bjjwzlc@163.com。)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