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一、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0.55/建筑平方米/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公共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基本齐全;

    (6)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全体员工统一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8)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户数不低于总户数60%

    (9)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10)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0.04/建筑平方米·)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

    (1) 楼房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 保证护栏、围墙、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 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 单元楼外园区道路照明能源费用。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标准

绿化养护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护。

清洁卫生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1)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箱、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2)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基本无废弃杂物;

    (3) 按规定进行消毒、灭鼠等活动;

    (4)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1) 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 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 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注:1.以上收费标准已含物业管理企业的营业税及附加,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2.单元楼内公共部位照明能源费按户分摊;单元楼外园区景观照明(例如草坪灯、小品效果灯、楼宇外轮廓照明和园区水系等)能源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协商后合理收取。
  3.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住宅改变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不高于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5倍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电梯运行维护费指导价标准

楼层分类

电梯类型

运行梯

备用梯

高峰梯

备注

15层及以下的楼房轿厢无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29609

2961

6580

1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增减1%,总增减不超过5%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28492

2849

6332

15层及以下的楼房轿厢有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58347

5835

12966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57230

5723

12718

16-25层的楼房轿厢无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39665

3966

8814

2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增减1%,总增减不超过5%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38548

3855

8566

16-25层的楼房轿厢有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68492

6849

15220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67374

6737

14972

26层及以上的楼房轿厢无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43017

4312

9559

3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增减1%,总增减不超过5%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41899

4190

9311

26层及以上的楼房轿厢有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71755

7176

15946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70638

7964

15697

注:(1)电梯运行维护费已含营业税和附加,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2)电梯运行维护费按住宅建筑面积分摊。


  电梯服务标准:
  (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凡有高峰梯时,在高峰期6—8点、17—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电梯服务标准:
  (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凡有高峰梯时,在高峰期6—8点、17—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三、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生活饮用水水泵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高压、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标准。
  1.高压、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0.10/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2.运行、维修费包括工资、管理费、电费、水质化验费、水箱清洗费、主泵和备用泵的维修、消防泵试泵费、普查费、消毒费、营业税及附加等。


  (二)服务标准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799号文件规定;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

    四、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住宅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住宅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O.05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住宅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主要包括:门禁系统(可视、非可视及磁卡)、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中央监控室和电子巡查系统等。
  物业管理企业只提供门禁系统(可视、非可视及磁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运行维护服务的,按不高于0.02元/建筑平方米?月标准收取费用。


  ()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多层住宅0.05元/建筑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10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住宅区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架、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同时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以下服务: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
  5.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