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绝非小产权房转正

 

    国土局回应北京试水小产权房租赁”———

  本报讯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与所谓小产权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是本市正在探索的一项新政策,并非是小产权房,而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不存在转正说,市国土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政策依法处理。针对近日部分媒体有关北京试水小产权房租赁等相关报道,昨天,北京市国土局予以回应。


  有关小产权房如何处置问题一直是近几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尤其是有关小产权房松绑类的报道,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中的热点。也正是如此,上述有关小产权房试水租赁的相关报道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小产权房找到缺口转正’”的猜测四起。报道混淆了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和所谓的小产权房概念。事实上,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明确表态。


  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确实是本市目前正在探索的一项新政策,即为了多种方式解决城乡接合部产业园区、来京人员的临时居住需求、促进农民增收等尝试的新政策,因此,试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对建设主体、用地性质、用地方式都将严格界定,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由此可以看出,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绝非小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的商品房。


  该负责人强调,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北京试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将起到四个方面的作用,包括拓宽北京市租赁住房建设渠道;以多种方式解决城乡接合部地区周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内的来京人员及其他人员临时性居住需求;促进农民产业增收;优化城乡接合部环境等。


  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相关政策规章正在研究制定当中,试点项目也有待政策出台后最后确定。该负责人强调。最后,他再次明确了市国土局对小产权房的态度:小产权房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市国土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政策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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