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按照“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的主题要求,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及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2〕4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开展居民住房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居民住房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是组织开展危旧房排查,督促房屋产权人及使用人依法采取措施,确保安全使用;二是督促建筑物产权人和管理人排查广告牌、建筑外悬挂物等设施的安全隐患;三是结合物业管理区域内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劝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入口的行为,并组织开展防灾应急演练。
        二、加强建筑工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建筑工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对位于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周边的建筑工地,要开展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二是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工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切实消除各种灾害事故隐患;三是做好安全迎汛工作的准备及部署工作、组织防汛应急演练。针对建设工程特点,认真做好抢险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落实好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四是加强轨道交通在建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要委托评估机构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夜间暗查力度,对在建各条线路全面开展安全质量状态评估,通过评估,掌握在建工程风险源和安全质量状态,确保地铁工程安全度汛。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建筑施工企业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要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部署防灾减灾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重要会议、演练、检查等信息,5月15日前报送“防灾减灾日”工作总结。报送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传真59958844);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邮箱bjwyzd@163.com,传真59958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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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