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宅”新标准出台后 远洋一方业主发现同一楼层住宅在契税方面的待遇令人费解———
本报讯 按照日前新出台的普通住房标准,即将收房的远洋一方部分小户型业主因购房时间早、成交单价高而无法享受契税减免的优惠政策,但一墙之隔的三居室业主却因单价低就能享受契税优惠,使得这些小户型业主感到自己“被豪宅”而无法接受。他们发现同小区不同楼层同户型的房子也有“豪宅”和“非豪宅”之分,让人不能理解。
“因为没有能力购买大房子,才买了单价高、总价低的小户型,没承想,64平方米的小房子竟因单价高被新标准划入豪宅范围,要交3%的契税,而旁边总价200多万的大房子却因单价较低倒能享受普通住房契税减半的待遇。”远洋一方二期润园业主王小姐是在去年12月买的房,当时的开盘均价是25000元/平方米,她以总价161万元买了一套64平方米一居室。
“按照新标准,我们小区成交单价在21600元以下的才能享受契税减免,我这小房子就因为买得早、单价高享受不到这一优惠,成了所谓的豪宅。”王小姐说,跟她同楼的三居室118平方米,单价也就21000元,尽管总价高达250万左右,却不是“豪宅”,享受契税减免的优惠。
“在同一座楼里同样的户型,高一层楼的业主可能要多缴4万多的契税。”王小姐说,远洋一方二期北润园三号楼为一栋九层的楼,整座楼只有一种户型,89平方米的小户型,该楼于2011年6月开盘出售,全楼均价为21000多元。由于存在楼层差,以该楼的七层为例,购入单价为21712元,每层楼的价格差为50元,则5层为21612元,4层为21562元,按照新标准,该楼4层业主能享受契税优惠,而5层就不行,同楼同户型的房子,仅因为一层的楼层差,就需要多背负4万多元的契税。
记者了解到,同一个楼盘,开发商开盘的时间不同导致的价格差也让小区出现了一半豪宅一半“普宅”的状况。比如,远洋一方先前开盘的北润园,2010年均价为22400元,由于后期限购,新开盘的三期价格跌了不少,均价降至16000至18000元,业主们不同时间在该小区购房所交的契税差别很大。
自2011年12月10日起,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而有关专家则表示,同小区、同楼的业主拥有同等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却要按不同标准交契税显得不太公平,如果普通住房标准中加入总价因素可能会更公平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