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四类保障房申请表“合一”

 “以后是不是不能申请限价房而只能申请公租房了?以后是不是没有限价房了?”昨天下午,在朝阳区团结湖街道办事处保障房住房审核窗口,前来申请限价房的小蔡迫不及待地问道。但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后,小蔡不仅把心放回肚子,还觉得申请保障房这事变得省事了——从12月开始,朝阳区房管局把限价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四类保障房申请表进行“四合一”,先统一按保障房“最宽标准”——公租房准入标准进行审核,将住房需要保障的困难家庭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中来,轮候期间,届时再根据限价房、经适房等房源提供情况“细分”。

  “从12月开始,区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把原来的‘三房’即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廉租房和从12月开始可以新申请的公租房四类房的申请表‘四合一’,统一成《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核定表》,按四类保障房的‘准入上限’即公租房准入标准进行审核,将住房需要保障的家庭先纳入到保障房‘门内’进行轮候,期间可以根据备案时间先配租公租房,等有了可以配售的限价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后,再通知大家进行意向登记,并根据轮候家庭届时的收入、资产等情况确定是否能配售。”工作人员强调。

  听了工作人员解释的小蔡还是不放心,他打通了一个已经配售了限价房的同事侯大姐的电话。侯大姐家2008年申请了经济适用住房,轮候一年后,因她爱人工资涨了,收入超标被取消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又在2009年重新申请限价房。“三四种保障房,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配售的时候会符合哪种房。按新的申请程序,就不用为此发愁了。”侯大姐说。

  朝阳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就此也表示,“实际和以前申请流程相比,统一规范后的朝阳区保障房申请流程只不过是将有些流程更合理化了一下:先按公租房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统一纳入到保障体系‘大门内’,轮候期间可配租公租房,再有限价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时,组织‘已入门’家庭对房源进行意向登记、分类配售。”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朝阳区是唯一一个将四类保障房申请表格“四合一”的区县。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238户申请家庭领取了新表。对此举措,包括北京市房屋中介协会会长李文杰等在内的业内人士认为,朝阳区的做法在不久的将来或许会在全市推广开来。

  ■文/本报记者 余美英

  政策解读

  相关负责人

  详解申请表“四合一”

  对因朝阳区四类保障房申请表“四合一”后引发的热点问题,昨天下午,朝阳区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解。

  ■申请表“四合一”统一为保障房申请表

  根据朝阳区住房保障房办公室11月22日下发的《关于统一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限价商品住房审核及分配工作程序的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朝阳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统一填写《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核定表》,原有的“三房申请表”不再使用。

  ■统一按公租房标准审核

  申请家庭填写上述表格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后,朝阳区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根据公租房申请条件、准入标准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核定,符合条件的,纳入到保障性住房轮候体系。审核程序仍按“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和时限执行。

  ■廉租房家庭将特别标注

  申请家庭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将要求申请家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在表中做出相应标注和说明。

  ■“老备案家庭老办法管理”

  2011年11月30日之前,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备案资格的家庭仍按照现行规定实行分类管理,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在接到有关部门的房源调拨单后组织轮候家庭摇号、选房。轮候家庭轮候期间也可以承租公租房,有意向的家庭需要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办理公租房申请登记。

  ■“新家庭新办法”

  2011年12月1日(含)后,取得保障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可配租公租房。今后如有具备配售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房房源,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按照可销售房源数量及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的备案时间先后顺序组织意向登记和摇号选房工作。

  有意向购买的轮候家庭须提供上一年度的收入、资产和住房等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届时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房的申请条件核定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符合条件的家庭将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摇号及选房。

  ■文/本报记者 余美英

  ■团结湖社区办居民正在咨询申请保障房事宜

  ■摄影本报记者王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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