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1〕16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0]53号)的要求,由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新建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标准》已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为DB11/T 774-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