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与房东直接联系“绕道”中介———
●广厦发现●
●专家认为:
网络“寻租”鉴别信息很重要
随着一些大型租房网站的兴起,网络成为时下人们租房一个很重要的信息渠道和手段。尤其在高校毕业、开学之际,很多年轻人在此时段租房。网络的发达使得租客们可以以一个方便快捷的方式找到房子,而与此同时,不良中介的恶性“口碑”也使得很多租客意图通过网络直接联系到房东,避免不良中介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但据有关专家介绍,网络租房尚不成熟,网上信息鱼龙混杂,租客们使用网络“寻租”还需小心。
●租客、房东对中介产生不信任感
引起网络租房热
不良中介的负面口碑,是造成租客们千方百计“绕道”中介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据笔者采访一位求租客小安得知,不良中介猫腻众多,很多求租客不堪其扰。小安2003年暑假来北京,“求房心切”的他找某中介租房,结果竟然被中介赶出房子。“刚找到他们的时候,态度服务都非常好,房子我也看了,感觉不错就租下了。然而过了一个月左右,中介就打电话过来说,需要预交2000个字的电费,还说月租金要涨200元。当时认为合同已经签了,中介不可以随便涨价,就不答应。结果中介就趁我上班的时候把我的物品往楼道里丢,损失惨重。我曾报警,但警察告诉我法律无法制约他们的行为,这是道德问题。”
此后,小安找房子力图“绕开”中介,找方法直接联系房东。“我曾在网上发布求租信息,但是信息只要发布,我的电话就不断,很多中介打电话过来说做代理或者告诉我房源信息,我一听到是中介就赶紧挂电话。”
“原本以为只有租房客是弱势群体,原来房东也是一样被人欺负”,白女士表示。白女士曾经把在北京市朝阳区青年小区的二居室出租信息放到网上,准备租出去,可令她惊讶的是,租房中介竟然为她上演了一出好戏。
“当时他们声称是中介带人来看房子,其中一位声称‘租客’。看房之后,‘租客’很满意,要求租两年,‘租客’缴纳定金。第二天,我认为两年时间过长,于是跟‘租客’商量改成一年半。没想到‘租客’坚决不同意,后来我决定不租给这位‘租客’了,可是这下这个‘租客’却厉害起来,要求我们双倍赔付定金。这很少见,一般求租人都要求把定金返还就好了。于是我就开始怀疑起这个‘租客’的身份,网上一查此人电话才知道,原来‘租客’本身就是中介。我们也电话给110,根本没法解决,最后只好双倍赔付定金。”此后白女士坚决不找中介做房屋代理,把房屋信息挂在网上之后,也是各种中介骚扰电话不断,叫苦连连。
●网络提供平台 租客、房东直联
租房市场中介口碑消极,求租客们各种“绕道”,业主各种“被骚扰”,这使得租房市场产生一种现象:租客、房东都力图避开中介,取得双方直接联系。
目前,国内关于租房的网站层出不穷、参差不齐,租客与房东直接联系实属不易。但是也有租客反映,目前一些网站,如豆瓣的北京租房小组,就提供了相对安全的租房信息。很多业主也愿意将租房信息发在同类网站上直接让租客看房。“之前把自己的租房信息挂在某网站上,信息一挂就接到中介电话说要代理,我同意了,没想到后来发现中介把我房子的信息挂在另一个网站并把房租价格从3800元上升到4200元,房租这样上涨以后都很少人来看房子。”家住通州北苑的田女士称,“后来我就放弃中介,听朋友介绍,把信息挂在豆瓣的北京租房小组,直接找租客看房。”
像田女士这样的业主也不乏其人,这使得网络平台的租房信息也存在一部分“纯净”空间。据笔者采访多位求租客得知,一些高校的BBS论坛中一般都会有房屋租赁版块,和豆瓣的北京租房小组一样,网站内成员一般都会互相帮助鉴定房源信息,并且互相借鉴避免不良中介“骗局”的经验。很多租客通过这些网站,找到满意的房子,直接与房东联系避免了很多中介所带来的烦扰。租客们看房过后,就和房东直接签租赁合同,关于屋内设备、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双方就可相互协商而定,减少费用损失。
但是,网络租房并不绝对安全,风险很大。据笔者了解,很多网站信息未经鉴定,存在很多虚假房源信息,假房东搞欺诈性转租、骗取看房费等,辨别真假信息还需租客们的火眼金睛。
●网络租房风险大
鉴别信息还需谨慎
无论是传统的找中介租房,抑或是通过网络寻租,这些都是方式,使用其中任何一种都无可厚非。网络租房尚不成熟,信息鱼龙混杂,直连房东还需信息甄别。为此,笔者采访了北京中原地产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宫萍女士。
宫女士认为,网络租房信息存在的一个最大的风险即发布信息是否为真正房东,也就是产权主人。租客们需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防范欺诈性质假房东。因为租房价格不高,费用低,风险标的小,很多租客遭遇损失却不了了之。因此,在直联房东的时候,需要到相关物业实查房东信息是否属实。
第二,防范假二房东。租房市场,尤其网络租房,存在很多假二房东发布信息。有些承租者在房东不知道的情况下瞒着房东对外租房,大多为合租,很多租客因为租金便宜而上当受骗。有些假二房东本承租一年,而在转租的时候已住半年,却告知租客们租期一年收取一年租金,半年后二房东“消失”,承租者“傻眼”。如果遭遇“二房东”,需要认证其是否为真正二房东,转租权是需要二房东与房东之间签订转租合同的。也有的会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者有转租权或者代理权。这种时候需要租客们弄清两个问题。首先,二房东所提供的租赁合同或者转租合同上的时间期限。其次,让二房东提供产权证和户主身份证,辨明信息。
此外,与房东直接签订合同也需谨慎,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水电、燃气、暖气等费用需要在承租前查验清楚,避免承租后遇到的生活问题。
第二,付款方式需明确,一般情况下租金为押一付三。有的房东让承租者一次性付半年房租,并且提供便宜的租金。在面对相对市场价格较低的租金时,承租者需小心对待,租金便宜往往存在问题。
第三,物业交割。一般情况下,物业费和供暖费是可以双方协商达成的,在签订合同时与房东协商好费用如何交割,避免不必要的损失。